2025年5月,一组尘封近三年的锂电池在厦门某检测实验室被重新激活。这批2022年生产的争议电芯,作为横跨厦门与东莞两市、持续胶着的购销合同纠纷核心物证,其最新检测数据——尤其是显著衰减的常温容量与循环寿命——再度将行业痼疾推至台前。然而,时隔三年的复检却陷入更深的专业争议:存储环境导致的“不可逆损伤”模糊了原始质量判定的边界,使鉴定遭遇严峻的时效性质疑。
这起始于2022年锂电材料价格剧烈波动期的合同纠纷,其诉讼进程恰恰折射出新能源产业链狂飙突进后的系统性挑战。当原材料价格雪崩击穿契约基础,双方对履约责任的迥异认定,最终卡在了电池质量这一技术黑箱上。而2025年最新复检暴露的时效性难题,不仅关乎个案裁决,更尖锐指向了行业在快速迭代与技术标准滞后间亟待弥合的司法鉴定规范缺口——这一痛点,远比单一案件深远。
价格高点的订单:履约在行情转折处生变
2022年7月,厦门霖泰科公司(下称“霖泰科”)为履行印度客户订单,向东莞市安安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安森”)采购超30万支锂电池,并于2022年8月签订了三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总额近600万元。在当年8月三份购销合同签署后,霖泰科随即支付定金,表示可以生产。
合同签订后,安安森组织货源,并按照双方签署的《产品规格书》对每批电池进行出厂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合同约定。同时,为确保质量,霖泰科法人代表亲赴东莞随机抽取34560支电池送第三方检测。根据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除11支电池内阻值略高于合同标准外,其余电池的电压、容量均符合合同要求。霖泰科在签字确认该批次样本后,将其退回仓库。
图为霖科泰用于检测的34560支电池
然而,进入2022年10月,锂电池市场价格开始大幅下滑。据安安森方面陈述,此后,霖泰科转而以“海运舱位紧张”、“客户拒收”等理由拖延提货,并最终拒绝履约。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拖延原因,霖泰科在后续诉讼中始终未拿出可靠证据回应。
2022年双方检测数据
跌价后的诉讼:质量争议与司法鉴定拉锯战
2023年,随着电芯价格从峰值16元/支骤降,霖泰科旋即向厦门法院提起诉讼。 其主张涉案电池存在质量问题,并据此要求退款及双倍赔偿。对此,安安森则直指对方的行为实为“市场跌价后意图转嫁风险的毁约行为”。
在司法程序中,此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体现在一审与二审两个关键环节。
在一审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原告需举证说明)。但霖泰科作为原告,虽申请了质量鉴定,却蹊跷地主动撤回申请,且法院未阐明撤回原因。需特别指出的是,此时电池仍在质保期内。
进入2024年二审阶段,法院又明确要求必须进行鉴定,否则维持原判(即安安森一审败诉的结果)。此时距电池生产已近两年,鉴定费用亦被裁定由安安森承担。
鉴定工作最终拖延至2025年5月23日才完成,这其中存在核心时间的认定矛盾——此时距离产品交货已近三年,远超锂电池行业公认的常规储存有效期(通常为12-24个月)。
滞库三年的鉴定:科学性与合理性的交锋
法院委托的鉴定报告(2025年5月)结论显示,在容量测试中,73%的电池容量仍处于合同标准区间(4900-5200mAh),25.8%落在4700-4800mAh区间,仅极少数低于4500mAh;在安全测试中,未发现漏液、起火或爆炸现象。
对此,安安森的核心质疑在于检测时效:“存放三年后的检测已丧失客观性。锂电池性能必然随时间自然衰减,因此应以交易完成时的验收数据为准。”
为佐证其观点,安安森进一步强调:霖泰科自行于交货后仅1个月出具的原始检测报告明确显示产品完全达标,并且在样本退回仓库时,霖泰科已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反观霖泰科的指控焦点有二(据庭审记录):指控点一涉及电池的爆炸风险,尽管霖科泰反复强调此点,然而最终鉴定结果并未支持该主张;指控点二则是配组一致性问题,具体表现为霖科泰提出所有电池必须处于同一档位(即容量差≤50mAh)的严苛要求。
而针对配组一致性争议,行业标准透视如下:
多位电池工程师向记者证实,锂电芯出厂时普遍按容量进行分档管理,其中每档容量差50mAh属于业界通行的技术标准。工程师们明确指出,若强制要求所有电池处于绝对同档位,“将导致合格率大幅下降,这不符合产业实际生产逻辑与成本效益”。
长达三年的纠纷僵局,使安安森宣称承受了多重压力:接近200万元的库存长期占用其核心资金链,导致流动性紧张;海外客户因合作不确定性而流失订单,冲击其国际市场布局;更严重的是,企业信誉遭受持续性质疑,国际业务拓展明显受阻。对此,安安森负责人直言:“这实质上是通过司法程序,将应由买方承担的市场波动风险,强制转嫁至生产制造端。”
而反观买方霖泰科方面, 其是否因电池价格暴跌而实际受损,以及关键的下游印度客户是否确曾拒收货物——这两项作为其拖延提货乃至发起诉讼的核心理由,截至目前,仍缺乏充分的公开证据支撑。
行业警示:如何守住契约精神的防线
本次跨越三年的纠纷深刻揭示了新能源产业在高速发展下治理体系暴露出的双重困境。一方面, 契约精神的危机根源在于产业链风险分配机制的结构性缺失,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无情地放大了这一缺陷,导致市场下行周期中采购方倾向于以“质量瑕疵”为借口转嫁市场风险,使上游制造商沦为实质性的“风险兜底池”,因此化解此困局亟需重构产业链风险共担的内在逻辑,这包括推广与大宗商品价格指数联动的动态定价条款、探索期权及远期合约等金融工具在长期协议中的嵌入应用,并同步推动建立行业级信用数据库以使违约成本显性化和制度化,唯有如此才能将契约的韧性建立在科学的风险对冲与透明的信用约束之上,而非依赖脆弱且易受冲击的市场道德。
与之形成对应的是,司法鉴定程序与技术现实的显著脱节映射出制度设计对于锂电池等高时效性、动态衰减型技术产品的认知滞后,要求对存放三年后的电池进行质量追溯在技术逻辑上存在根本性悖论,无异于试图用风化后的岩层精准判断地震的原始成因,故而破解之道在于系统性重构技术事实查明体系,立法或司法解释必须明确规定锂电池质量争议司法鉴定的刚性“黄金窗口期”,超期则推定存储影响不可忽略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同时强制建立融合时间戳、区块链存证与第三方现场封样三位一体的原始状态固化流程,确保在纠纷发生伊始即可在可验证环境下锁定关键物证形成“时间胶囊”,此外,还需超越形式化的专家辅助人制度,探索在复杂技术纠纷中设立常设性技术专家陪审员并深度参与庭审合议,使契合产业规律的专业判断真正融入司法裁量的内核以弥合法官的技术认知鸿沟。更值得警醒的是,此案暴露的核心矛盾在于技术迭代周期(以月计)、市场波动烈度与产品物理衰减规律同司法程序周期(以年计)、契约调整弹性及证据法律效力之间难以调和的“时差”,若不能从制度设计层面正视并弥合这种根本性的“时差”,在锂电池迈向TWh时代以及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体系加速商用的背景下,类似的纠纷与鉴定困局将不可避免成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沉重制度性摩擦成本,最终结论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必须跑赢技术扩散的速度。
本案终审尚未宣判,但其揭示的矛盾已引发行业警醒。当新能源产业从蓝海走向红海,如何构建抗风险的合作规则、如何让司法程序与技术规律同频,将成为“中国制造”全球化进程中必须跨越的关卡。毕竟,契约的尊严,比一纸判决更能守护产业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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